关于 “赣鄱心理”公益服务平台升级并开放使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落实 “健康第一”教育理念 ,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建设,江西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赣鄱心理”公益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 , 升级后的平台网址为https://www.ganpoxinli.com/ 。平台将致力于解决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痛点与难点 , 助力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提升工作效能。 现面向全省相关工作单位和人员免费开放注册使用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平台升级亮点
(一)工作成果可视化: 通过平台展示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教研管理工作者的优秀工作成果 ,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互鉴。
(二)公益免费心理测评: 为有需要的地区和学校免费提供正向积极、 发展导向的心理健康测评问卷 , 可用于学生心理测评建档与危机初筛。
(三)校家社协同育人: 搭建家校社协作通道 ,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管理和成长支持 ,推动形成育人合力。
二 、教师注册使用
(一) 开放对象: 1.辅导中心骨干(含省、 市、 县三级辅导中心或辅导站); 2.心理教研员(含省、 市、 县三级专兼职心理教研员); 3.高校心理教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4. 中小学心理教师(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开放时间: 以上人员请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 登记情况将作为各地各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教研管理人员信息统计的重要参考。
(三)注册方式:教师本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入平台首页,点击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选择 “教职工登录” , 点击 “注册教职工账号” , 然后按照提示引导即可快捷注册账号。 注册成功并进入教职工后台时 ,请点击 “个人资料” ,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并完善基础资料 , 即完成注册登记。
(四) 注意事项: 1.上传照片时请上传清晰的本人生活照或形象照 ,请勿上传证件照; 2.个人信息和简介请准确填写,确保真实无误 ,后续将审查验证; 3.选择工作单位时 , 学校教师请选择具体学校 ,教育行政部门或辅导中心工作人员请选择对应辖区( XX 市或 XX 县区) , 后续将统一完善单位名称 , 如系统内置学校名称和实际学校名称不符 , 可与工作人员联系修改更正; 4.注册成功后请用手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 “赣鄱心理服务号” , 以便随时接收平台重要通知信息。
三 、 单位账号申请
(一) 申请对象: 1.市、 县( 区 )教育管理部门; 2.市、县( 区 )心理辅导中心(辅导站); 3.全省高校; 4.全省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每个单位仅限申请 1 个管理账号。
(二) 申请时间: 以上单位请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单位账号申请 , 开通账号后 , 可查看和管理本单位所辖人员及工作数据。
(三) 申请方式: 各单位指定一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为管理员 , 通过电脑或手机进入平台首页 , 点击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选择 “单位登录” , 点击 “单位账号申请” , 然后按照提示引导并上传《单位账号使用承诺书》(见附件) 即可快捷申请单位账号。
(四) 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账号时填写的单位名称需与本单位印章内容完全一致 , 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成功申请单位账号后 ,管理员请及时进入后台 ,绑定本单位已注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教研管理工作人员 , 通知未注册的人员及时完成注册并加入对应单位。
四 、 其他事项
“赣鄱心理”是江西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公益服务平台 ,申请注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使用规定 , 自觉维护平台秩序和良好形象。
未尽事宜或如需协助 , 可联系江西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黄明春老师 , 18072904729。
附件: 单位账号使用承诺书.pdf
江西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 年 7 月 17 日